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和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实行水气暖服务承诺制工作方案》(濮城管〔2019〕311号)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方便用户接水、高效快捷服务,特制定本程序:
一、用水申请
用户到阳光大厦二楼供水服务窗口领取接水申请表。根据单位用户或者单个用户不同分别填写《濮阳市自来水公司单位、小区用户接水申请表》《濮阳市自来水公司单个用户接水申请表》(见附表1、2)。申请表内容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用水性质、建筑面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阳光大厦供水服务窗口牵头,1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现场勘查
管网科牵头,召集营业处、供水监察队、设计部门共同勘查现场。管网科负责测量面积及审核面积,并出具设计方案。接水用户委托专业设计公司进行图纸设计,委托专业造价公司编制施工预算。2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配套费缴纳
用户交纳配套费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单位(集体)申请人须提交资料:
自来水用户报装申请表原件一份;
房产证(或可以证明其产权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数据共享后不再提供)。
2、散户申请人须提交资料:
自来水用户报装申请表原件一份;
房产证(或可以证明其产权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用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已经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用户需提交缴费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管网科、财务科负责审核。
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用户向公司缴纳8元/平方米的供水配套费。管网科核定,供水监察队催缴。
四、工程施工
配套费入财务账后,管网科开具施工许可证。配套费用于供水主管网建设,公司组织施工,建成后产权归自来水公司。贸易结算表以下由用户委托施工,产权归用户所有。施工过程及工程质量由管网科牵头监管。
五、竣工验收
管网科牵头,供水监察队、营业处、水质科、水表检测站参与。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营业处立户并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1个工作日完成。
营业处负责挂表通水。2个工作日完成。
六、用户回访
客服中心牵头,一个月内对新接水用户回访。
濮阳市自来水公司
2019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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